- 发布人:党政办
- 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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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决定于9月组织2021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补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
符合我省2021年高职对口单招报考条件,且尚未被高校录取的两类考生:
1.免文化课考试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四辅人员。
2.已参加2021年5月15日我省组织的高职对口单招文化课考试,且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
(二)综合评价招生
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被高校录取的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尚未完成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计划的院校,方可参与综合评价招生。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2日8:00至9月14日17:30。
(二)报名地点:省内各招生院校均设置报名点。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自行到本人报考的院校申请报名。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到各招生院校提交报名材料,接受报名点对报名材料的核查。各类考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参加高职对口单独招生的四辅人员
需提交:海南户口簿(省外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籍档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1)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役证明;
(2)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交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内页应有失业登记记录;
(3)农民工需提交务工劳动合同及从业证明(由务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
(4)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需提交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2.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职对口单招文化课考试,且成绩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需提交:海南户口簿(省外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籍档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毕业生提交)。
3.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需提交:毕业证;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
4.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
需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在报名现场提交,经报名点审核后,原件由考生带回,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
(二)采集考生信息。向考生发放报考卡,在报名点现场采集身份证信息及拍摄电子照片。
(三)网上填报报名信息。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21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的程序准确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
(四)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逾期未完成提交报名材料、上网填写报名信息等事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考生在报名前要充分了解拟报考的学校及专业有关情况,审慎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绑定招生院校的报考卡后,不予更改报考院校。
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学籍。
4.考生仅可选报1所院校的2个相近专业。凭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5.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应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工作。考生所填写的毕业学校等信息必须使用规范名称,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近照等重要信息。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所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7.考生和招生院校应遵循国家和我省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强健康监测和筛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招生院校报名工作程序
(一)受理和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户口簿、毕业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查人的姓名。
(二)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并现场采集考生近照,要确保照片规范、与考生本人对应无误。
(三)给考生分发报考卡。
(四)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审查确认报考资格,打印考生报名表,由考生签字后留存。发现考生信息有误,及时告知考生完善或更正信息。
(五)整理考生报名材料,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
(六)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
五、报名资格审查和职业技能测试
各招生院校须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1〕31号)相关要求,严格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职业技能测试工作。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招生院校须严格做好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对每位考生做出准确的报考审查结论,规范整理成册,于2021年9月18日前报省考试局备案。
(二)职业技能测试
报名参加本次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所报考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命题、自主组织实施考核职业技能测试。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各招生学校须在2021年9月18日前完成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并于9月24日前将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上传至报名系统。
六、招生录取
各招生院校按照《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划定的分数要求(高职对口单招文化课成绩须达到60分)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文化课成绩(综合评价招生使用学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9月26日前,各院校根据本校校舍、师资等办学条件和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校高职分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分类报名系统上传拟录取名单,并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盖章版到省考试局。
(二)做好网上录取
9月30日前,省考试局将根据各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录取系统向各校投送考生档案,请各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录取规则及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及时准确配合做好录取工作。
附件:1.2021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补录院校及专业目
录(四辅人员)
2.2021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补录院校及专业目录
3.2021年海南省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及专业目录
4.2021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往届生思想政
治品德考核表
5.2021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6.2021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