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党政办
- 时间:2021-10-13
- 来源:党政办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应对台风“圆规”带来的影响,海南省于10月12日下午将防风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应急响应,学校同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根据《海南省教育系统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要求,按照学校部署,现将台风“圆规”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 学校10月13日下午、晚上停课,10月14日待定,按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学校主要领导指挥响应行动,所有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实行领导24小时到岗带班值班。
二、 10月13日下午至夜间,后勤处、保卫处在岗在位,组成应急抢险小分队,应对突发情况。党政办、学生处派员到校值班。各学院(部)、各部门安排好各项工作,住在校外的职工可不到校上班,实行部门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校内电话值班制,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如遇任何紧急情况应做好果断处置并及时上报。
三、 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停止室内大型集会。
四、 学生处指导各学院对在校学生逐一摸底、登记在册,每栋宿舍楼都要安排宿管员值守;辅导员必须入宿舍检查,台风期间和学生同吃同住,不能离校。积极宣传引导学生提高台风防范意识,尽量减少外出活动,绕行校内积水路段,防范高空坠物、漏电、树木倾倒带来的伤害。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并向上汇报。
五、 各部门应加固门窗、清理阳台物品、做好财产保管。教师要提高防范意识,车辆避免停放在低洼处和树木下。
六、 后勤处要做好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及时清理倾倒树木、疏通排水通道。保卫处做好校园门岗管理,确保应急车辆通行;提高巡逻频次并及时通报校园校情,对积水路段进行管控;保卫处安排人员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七、 教务处、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做好教学楼及实验(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 后勤服务公司要做好施工项目现场管理及校内所有租赁单位、商户的防风安全检查工作,避免出现事故。必要时协调施工单位提供设施设备参与校园救援。
九、 各学院(部)、各部门务必按规定做好突发情况信息的上报工作。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5327110
学生处值班电话:17733123371
学校值班电话:6523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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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